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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表彰邓福友见义勇为事迹的公示


来源: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0-07-27 10:57:46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 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,激发社会正能量,根据《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》,经连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织调查和评审,拟确认邓福友的相关事迹为见义勇为行为,现予以公示。

  邓福友,男,1968年1月出生,汉族,初中文化,广东省连州市星子镇人。

  主要事迹:2020年3月28日16时许,何某华(男,5岁,住连州市星子镇福星街)在连州市星子镇菜市场河堤边玩耍时不慎掉落河里,并被河水冲走几米,邓福友当时在菜市场猪肉档经营,听到旁人呼喊有小孩掉下河里,马上跑到河边奋不顾身跳下,成功救起何某华。由于情况紧急,邓福友未来得及将手机等贵重物品取出而直接下水救人,导致手机入水无法使用,他表示人命关天,自己的损失不算什么。

  邓福友不顾自身安危主动跳进河里将男童成功救起,符合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特征。

  公示时间:2020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8月4日,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员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的,请向连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

  

连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

  2020年7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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